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确定了中央企业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名单。海南产权交易所获准成为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机构,至此,海南有了第一家可从事央企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机构。

此项央企交易资质的取得,对于海南产权交易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要求和精神,立足海南、面向全国,积极稳妥推进海南产权交易所转型升级和国际化发展,更好服务中央企业及各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南产权交易所将以入列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机构名单为契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对标世界一流管理,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为中央企业等各类客户在招商引资、央地合作、国企混改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交易服务,为促进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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