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率队到省属国有企业调研,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倪健,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麦正华,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孙维雄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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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志强检察长一行先后视察了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垦控股集团、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金林投资集团、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省属国有企业,详细了解省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共同探讨在省属企业设立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调研中,路志强检察长对省属国有企业在海南建设自贸区(港)中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增强机遇意识,加快发展步伐。省属国有企业要抓好发展机遇,坚定发展信心,转变传统思维,找准适合企业发展的最佳产业,推动企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二是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企业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新问题过程中,要时刻把法治挺在前面,依法依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促进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三是加强法治教育,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国有企业在发展中要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突出位置,加强法治教育,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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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健主任表示,将以路志强检察长此次调研为契机,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提升法律意识,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加快建设一流国有企业,为海南建设自贸区(港)作出新的贡献。

(委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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