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相关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国务院国资委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举办了第二十一期法治讲堂。我委在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设立了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并通过转播视频会议的方式将法治讲座延伸到17家省属企业分会场。刘风花副主任出席参加,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及其法务机构人员和委机关干部、外部董事等共133人参加了本期法治讲堂。

海南省国资委系统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第二十一期法治讲堂.jpg


本期法治讲堂由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主持,首先通报了近期政策法规局开展的工作,其中涉及各地方国资委的是请各省级国资委认真传达和落实全国国资委系统政策法规工作研讨培训班精神,结合实际谋划2019年工作,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建议省级国资委重点加强对地市国资委的指导,完善体制的原则方向、中央改革文件的宣贯解读方面开展培训研讨或调研指导。省级国资委对中央改革文件的宣贯解读与文件实施牵头部门有不同意见,及时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联合行文征求意见或分头行文征求意见),确保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文件。

本期法治讲堂邀请中国诚通总法律顾问唐国良同志结合有关课题研究成果作专题讲座。唐总法律顾问首先简要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现状,详细分析了私募股权基金主体、募集阶段、投资阶段、管理阶段和退出阶段等五个部分的法律风险,深入探讨了私募股权基金中的国资管理以及资管新规的影响,最后提出了管理建议,内容丰富、实践性强,对于进一步了解和开展好私募股权基金业务、防范法律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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