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3日,省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在深化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次四次全会精神,从我省国资国企实际出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和抓手,具有海南特色,是推进海南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贯彻中央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握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企这“四个全面”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

  二是坚扣实际主题。《实施意见》从省属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管理的实际出发,研究确定了党组织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主体责任明晰化、组织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绩效考核长效化)及配套的工作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实施意见》遵循“什么问题突出就注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对省属企业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坚持做到有的放矢、靶向发力,从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建立督查考评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从严治党延伸到各级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实施意见》根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措施和载体,便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照标准要求抓好落实,努力确保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省属企业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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