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国资群〔2018〕61号

各省属企业党委(支部),各中央驻琼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党委:

  《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报送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的情况报告。

  联 系 人:刘 仓

  联系电话:68689583

  电子邮箱:hngzzzb@163.com

  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下简称“4·13”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国资国企新一轮改革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根据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的要求,结合我省国资系统实际,制定省国资系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 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行动”的要求,推动国资国企新一轮改革、开放和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

  (二) 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统一思想,解决“学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解放、工作不到位、项目不落地”的“五不”问题,进一步思考本企业、本单位如何参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如何抓住机遇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领导机构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倪 健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孙维雄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成 员:蔡 君 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刘凤花 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符 鹏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孙维雄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副 主任:王钦梁 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处长(党委组织部、 宣传部、统战部部长)

  成 员:李 伟 省国资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调研员(主持工作)

  于文洲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阮联森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改革处处长

  张 波 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

  陈小博 省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吴亚梅 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处长

  许琼书 省国资委公司治理与审计监督处正处领导干部(主持工作)

  龙少雄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与分配管理处(人事处)处长

  滕虎军 省国资委老干部工作处处长

  符 敏 省国资委信访处处长

  武 军 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徐南华 省国资委机关工会主席

  省国资委党委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处(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秘书组、宣传组。其主要职责是:

  综合组:组长由张玉成担任,成员:徐飞常、刘先云,主要负责活动的计划安排、协调服务、会务安排、后勤保障。

  秘书组:组长由李伟同志担任,成员:陈谦、李云开、李熙、黄小河、黄佳琳、范贤权、庄哲庭、张嘉倪、汪沙、王恒、刘仓,主要负责活动的材料起草工作,包括调研报告综合、信息报送等工作。

  宣传组:组长由张文健同志担任,成员:唐飞、王旭朝、吕伟强、林宏,主要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

  三、重点内容

  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行业、企业实际,结合省国资委党委布置的重点工作,从以下方面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

  (一) 如何参与到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整合重组,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培育战略引领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企业集团。

  (二) 如何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打造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三) 如何谋划和推进重点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深化农垦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四) 如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强企业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 如何通过开放旅游消费领域、培育壮大旅游消费新业态、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等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六) 如何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建设海洋强省,加强南海维权和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科技。

  (七) 如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为我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做出贡献。

  (八) 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在民生工程、脱贫攻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打造国有企业名优品牌,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 如何完善人才发展制度,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十) 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解决好党建工作“灯下黑”和“两张皮”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四、活动安排

  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从2018年6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全省国资系统要按照时间安排,认真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

  (一) 学习动员,制定方案(6月下旬)。各企业、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就本企业、本单位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 创新宣传方式,加大研讨力度(6月下旬至7月下旬)。

  各企业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企业官网、官微上开设学习宣传专栏,及时传达学习要求,专题部署学习贯彻工作,特别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基层一线,不断增强和扩大研讨力度。对开展学习的情况,要选取有特点的内容和事例予以报道,同时积极向《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推广。

  (三) 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成果(7月下旬至8月中旬)。各企业、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组成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集中研究讨论,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省国资委党委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开展主题活动,推进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持续深入。

  各企业各单位应结合学习主题,适时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调研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吸引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活动中来,并及时将开展主题活动的图片、视频、文字资料报送省国资委党委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 要认真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要坚持学深悟透,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奠定理论基础。

  (二) 要强化调查研究。要充分结合本企业、本处室实际,围绕重点内容组织好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既要站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又要立足本企业、本处室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调查研究,努力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建言献策。

  (三) 各级党组织都要积极参与。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推动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广大干部特别是委机关干部必须人人参与、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大胆研讨,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以实际行动体现国资干部的应有作为。

  (四) 引导和营造社会氛围。宣传组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大研讨力度,广泛发动和引导全系统参与到活动中来,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信息,主动策划一批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的稿件,形成全系统大研究、大讨论、思想大解放、发展大行动的良好氛围。

  (五)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活动结束前,各单位必须完成2篇调研征文、1至2个生产经营项目落地,此两项内容作为2018年党建工作考核必备内容,计占5%的考评分。九月上旬,活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大学习大研讨大行动成果评选,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企业和单位通报批评,必要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办公室负责对各企业、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中央驻琼企业党委可参照此方案积极参与,不作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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