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6138-X/2019-00020 分  类:  财政公开/
发文机关: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2日
名  称: 2019年省国资委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19年省国资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下同)是海南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本省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照法定要求,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其财务活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编制全省机械设备成套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机械设备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咨询及投标服务工作;为机电设备成套及装备技术的研制、推广、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省国资委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省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8)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表9)

第三部分  省国资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国资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50.3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650.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650.3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650.3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4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201.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5万元。

二、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50.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57万元,主要是2019年我委涉及机构改革,有13名同志划转到省审计厅工作,所需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67万元,占6.05%;卫生健康(类)支出88.48万元,占2.42%;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3201.67万元,87.71%住房保障(类)支出139.5万元,占3.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08.17万元,比上年减少61.41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基数相应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是2019年两名退休干部职业年金账户记实,职业年金随之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5.64万元,比上年增加32.49万元,主要是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经费相应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84万元,比上年增加2.84万元,主要是信息中心在2019年作为新的预算单位。

3、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60.72万元,比上年增加19.84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晋升调整。

4、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68.15万元,主要是2018年编制预算时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支出功能选择为行政运行(项)。

5、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与上年持平。 

6、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1.8万元,比上年增加71.8万元,主要是信息中心2019年作为新的预算单位增加的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85万元,比上年减少27.09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住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

三、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81.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它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58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四、省国资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52%。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学习国外自贸区建设经验和海外企业综合招商活动需要。根据海南省外国专家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至2020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函》要求,我委2019年拟安排出国(境)组3次,出国(境)8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美国,人数为27人,(其中委机关人员4人,省属国有企业23人)天数为14天,主要任务为新能源开发和企业创新管理培训班;2.省经贸代表团:目的地为香港,人数为2人,天数为4天,主要任务为举办中国(海南)—香港金融交流合作专题座谈会;3.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巴西、阿根廷,人数为2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海外企业合作招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较上年预算下降54.55%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定点维修、厉行节约和合并用车。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包括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对口接待和邀请相关央企来琼洽谈项目落地签约仪式对口接待。省国资委2019年全年计划接待22批次,接待人数251人。

五、关于省国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国资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3650.32万元。

七、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9年收入预算3650.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3650.32万元,占100%

八、关于省国资委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9年支出预算365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1.17万元,占65.23%;项目支出1269.15万元,占34.7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省国资委本级、委信息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88.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省国资委本级及委信息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省国资委本级及信息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省国资委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6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省国资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指用于省商贸企业改制办公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业年金账户记实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