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6138-X/2019-00136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年02月24日
名  称: 关于明确国资委网站动态信息保密审查程序的通知
文  号: 琼国资信〔2018〕9号 主 题 词: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明确国资委网站动态信息保密审查程序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国资委网站动态信息发布工作,促进政务信息公开,防止因信息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等问题发生,严格保密审查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琼厅字〔2017〕73号)和《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琼国资办〔2016〕118号)要求,各省属企业,委机关各处室要对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现将有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动态信息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琼府办〔2017〕62号)要求,国资委门户网站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国资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机关的重要活动、重大部署、工作动态、突发事件、工作经验,省属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改革重组结果,公开招聘、企业负责人薪酬、国有资产有关统计及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委机关动态信息报送、保密审查程序

  (一) 按拟公开信息内容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到保密室核对。

  (二) 处室负责人对信息发布的保密性提出审查意见(监事会办事处呈监事会主席审批)。

  (三) 呈分管委领导审定。

  (四) 拟公开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后,交由委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五) 已按《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审签笺》经委领导批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只须提供《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审签笺》复印件即可,不必重复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三、省属企业动态信息报送、保密审查程序

  (一) 按拟公开信息内容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查,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到公司保密室核对。

  (二) 公司分管领导对信息发布的保密性提出初审意见。

  (三) 拟公开信息通过保密审查后,将信息电子版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的扫描件报委信息中心,委信息中心汇总报分管委领导审批同意后上网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 做好信息编辑工作,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和正确性。为保证信息质量,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要精编细选,内容紧扣《关于印发海南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提到的重点领域,做好信息材料的搜集工作,突出信息编写的“真实、适用,简明、准确,及时、迅速”的特点。

  (二) 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时间。保密审核工作的时限计入信息发布的总时限,严格遵守《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时限规定。

  (三) 重视动态信息保密审查。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 各企业应明确企业内部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参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企业内部保密审查程序并严格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周婷婷

  联系电话:68689519

  电子邮箱:hngzwxxzx@126.com

  附件: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委领导,监事会主席。

  省国资委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