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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75436138-X/2019-00486 分  类: 发文机关: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时效性: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 部门(单位)职责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下同)是海南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本省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照法定要求,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其财务活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编制全省机械设备成套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机械设备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咨询及投标服务工作;为机电设备成套及装备技术的研制、推广、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省国资委内设9个处级职能机构和5个监事会工作处,1个信息中心。人员编制总共117名,实有人数108名,另聘用2名公勤人员,省国资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正文附件)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计7048.4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136.06万元,下降143.81%。主要的原因是2016年决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3363万元(为林业总公司生态林补偿款),而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二)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5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0.17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7万元,占0.01%。

  (三)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5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5.87万元,占32.17%;项目支出4714.42万元,占67.83%。

  (四)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953.4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137.49万元,下降145.79%。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3363万元,而2017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29万元,占本年度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5.64万元,增加46.41%,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为省丘海粮油储备库一期建设经费)。一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3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0.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45万元,占7.13%;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4.45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84万元,占0.86%;(3)资源勘探信息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693.14万元,占38.75%;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38.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28.67万元;其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126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98.13万元,占4.29%;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支出126.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64.11万元;购房补贴支出7.93万元;(5)粮油物资储备海南丘海粮油储备库一期建设支出3343.73万元,占48.11%;(6)其他支出60万元,占0.86%。

  3.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9.72万元,调整预算数7037.87万元,支出决算695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不大,全年收支相对平衡,不存在因经费不足而制约工作开展的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57.04万元,支出决算为49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中央和省财政补助省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下达251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为53.89万元,支出决算为5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了之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也随之增加。

  (3)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年初预算为2649.3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预算数与决算数基本持平。

  (4)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169.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经费126.1万元。

  (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43.73万元。为省财政下达海南丘海粮油储备库一期建设经费。

  (6) 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5.86元,其中:人员经费1803.68万元,主要包括:

  1.  工资福利支出1624.22万元:基本工资508.12万元、津贴补贴653.31万元、奖金52.13万元、社会保障经费61.46万元、伙食补助费2.91万元、绩效工资13.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82万元、职业年金3.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76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4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 0万元、助学金  0万元、奖励金2.66万元、生产补贴0万元、住房公积金164.85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7.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4.02万元。

  3.  商品和服务支出42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2万元、印刷费14.87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55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24.48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差旅费40.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93万元、维修(护)费10.07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8.21万元、培训费2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3.32万元、委托业务费4.41万元、工会经费25.61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9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71万元。

  4. 其他资本性支出4.1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七)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10万元,支出决算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的4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82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17万元,完成预算的38.76%;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2.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减少了8.11万元,厉行节约执行的好;二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减少7.15万元。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82万元,占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17万元,占3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万元,占2.3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10万元,我委实际支出费用5.8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2个,累计5人次。主要为:1、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3名专职监事到新加坡监督检查企业经营情况共开支3.89万元。2、我委2人到香港参加由省商务厅组团的海南(香港)招商推介会共开支1.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委2016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出(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燃料和运行维修费用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8.16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减少,2017年划转省委组织部车辆一台。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邀请中央企业来琼调研相关费用支出。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16个,来宾102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7.15万元,下降4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成本,来宾人数也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八) 关于海南省国资委部门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686.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34%。

  1.  组织对省商贸企业办公及离休人员管理和综合事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6万元。从评价情况看项目主要研究成果符合省政府及我委的相关要求,对于指导我委国资监管工作有序推进,重大项目监管工作完成年度目标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2.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22.37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我委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我委预算绩效管理。面对预算经费相比上年减少,人员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多措并举,取得了明显成效,省国资委部门绩效项目自评报告和结果均按规定的时限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国资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06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9.81万元,减少2.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2.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国资委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南省国资委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它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发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国有企业监事会完成交办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用于省属企业监管方面的支出、以及用于其它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面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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