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0年省国资委部门预算
索引号:-75436138-X/2020-00074 分 类:财政预决算/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年02月1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 时效性:2020年省国资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下同)是海南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本省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照法定要求,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其财务活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编制全省机械设备成套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机械设备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咨询及投标服务工作;为机电设备成套及装备技术的研制、推广、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单位内设10个处级职能机构。人员编制78人(公务员72人、工勤6人)、实有人员95人(公务员89人、工勤6人)。
第二部分省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5)
六、政府性基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6)
七、部门收支总表(见附表7)
八、部门收入总表(见附表8)
九、部门支出总表(见附表9)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表10)
第三部分 省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国资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970.7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3970.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3970.7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00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03970.7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358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7万元、其它支出4000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970.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320.43万元,主要是2020年我委增加国资系统12名来琼挂职干部保障经费165.5万元;增加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96万元,占0.25%;卫生健康(类)支出84.98万元,占0.13%;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63580.34万元,占99.3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47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159.96万元,比上年减少48.21万元,主要是编制和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基数相应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4.98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是编制和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895.84万元,比上年增加35.12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晋升调整。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1208万元,比上年增加60072.85万元,主要是2020年我委新增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60000万元。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2020算数为476.5万元, 比上年增加342.5万元,主要是我委2020年我委增加省属企业12名来琼挂职干部保障经费165.5万元,增加中央财政补助省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17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0.39万元,比上年增加5.54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晋升,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增加;住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5.08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
三、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86.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它工资福利等支出。
公用经费51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其它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四、省国资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省国资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南省外国专家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至2020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函》要求,我委2020年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25人,(其中委机关人员2人,省属国有企业23人)天数为14天,主要任务为科技创新和公司治理管理培训班;2.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新加坡、马来西来、印尼,人数为2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海外企业监督检查。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较上年预算下降14.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减少一辆,维修维护费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服务自贸港建设,与中央企业对接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省国资委2020年全年计划接待25批次,接待人数259人。
(二)省国资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本部门无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
五、关于省国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000万元,主要是增加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资金40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它支出(类)支出400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它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000万元,主要是增加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资金40000万元。
六、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它支出。省国资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03970.75万元。
七、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0年收入预算103970.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0万元,占38.47%、专项收入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970.75万元,占61.5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320.43万元,主要是2020年我委增加国资系统12名来琼挂职干部保障经费165.5万元;增加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0000万元;增加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资金40000万元。
八、关于省国资委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0年支出预算10397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6.25万元,占2.20%;项目支出101684.5万元,占97.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320.43万元,主要是2020年我委增加国资系统12名来琼挂职干部保障经费165.5万元;增加国资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00万元;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60000万元;增加美兰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资金40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国资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2.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国资委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省国资委对1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16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0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省国资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指用于省商贸企业改制办公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业年金账户记实方面的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