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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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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职责
根据《海南省国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南省国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为正厅级。
省国资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推动产权、股权交易。以管资本为主,加快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规划投资监管。突出资本运营,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四)负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主业定位、资源整合和专业化重组,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监督管理。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办法,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完善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并开展审计质量监控,对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问题开展专项核查。
(八)全面加强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实现党管干部与市场化机制相结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
(九)推进所监管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负责组织全 省机械设备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推广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指导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入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本级
(二)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24.4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04.98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编制减少基本支出收支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99.66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结转96.43万元和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转3.2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利息结转。结余分配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3.22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结转和以前年度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结转,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长11.98%,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度项目节余结转(其中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结转0.9万元;规划发展改革业务管理结转1.11万元;人力资源与开发业务管理结转11.5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2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4.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1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6.72万元,占64.84%;项目支出1234.56万元,占35.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528.0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08.2万元,下降11.5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编制减少基本支出收支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23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转,与2018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6.79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基本支出结转3.23万元、2019年度项目节余结转13.56万元。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13.56万元,增长80.7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度项目节余结转(其中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结转0.9万元;规划发展改革业务管理结转1.11万元;人力资源与开发业务管理结转11.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18.53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和编制减少基本支出收支相应减少;二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1.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万元,占0.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8万元,占5.58%;卫生健康(类)支出86.47万元,占2.46%;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3068.31万元,占87.38%;住房保障(类)支出137.59万元,占3.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0.32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经费为省财政下达2019年我委招商引资奖励经费,年初无预算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208.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编制减少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张华提前退休追加职业年金账户记实5.76万元。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5.6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编制减少医疗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职晋升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应增大。
6.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6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7.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35.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压减。
8.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支出压减。
9.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4.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人员调入追加住房补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1.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7.71万元、津贴补贴558.69万元、奖金30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8万元、绩效工资30.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34.18万元、生活补助4.06万元、救济费2.46万元、医疗费8.28万元、奖励金0.83万元、住房公积金132.7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公用经费45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86万元、印刷费0.3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31.3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5.92万元、租赁费12.48万元、会议费63.97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劳务费1.92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29.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4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预算的70.05%。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68万元,占33.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20万元,占4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49万元,占18.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6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我委2人随海南省经贸代表团访问香港开展经贸交流工作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
(2)我委2人到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监督检查境外企业经营情况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
(3)我委1人随海南省人民政府代表团出访柬埔寨、泰国、缅甸支出6.5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9.52万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是我委原计划在美国举办新能源开发和企业创新管理培训班,后因中美关系原因末成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燃料和运行维修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成本高。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接待294人次;主要用于博鳌年会对口接待和招商引资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51万元,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269.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部门(单位)共组织对“商贸企业办公及离休管理”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35.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主要研究成果符合省政府及我委的相关要求,对于指导我委国资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国资系统企业改革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为省属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也提高了我委对省属企业统筹、优化发展的能力。
我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635.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我委预算绩效管理。面对预算经费相比上年减少,经费压减比例高和人员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我委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多措并举,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省国资委综合事务管理各项工作,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领导下进行的,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项目与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求高度相关,确保了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正常运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大力指导和支持,针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
商贸企业改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省商贸企业因实行自费改革,一直来存在资金缺口之事实。至今仍有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各项社保费未解决;商贸企业尚有300多套原职工住房由于各种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有部分原企业职工住房处于危房状态急需改造;商贸改革企业原职工宿舍基本缺失住房维护资金。省商贸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政府各部门进行指导和帮助;需要政策上扶持;需要制定、出台推进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措施。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是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正常运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需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大力指导和支持,针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42.8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45.34万元,降低24.71%。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906.0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5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56.01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5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用车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3469.83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业年金账户记实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省国资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它国有资产监管(项):指用于省商贸企业改制办公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