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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1年省国资委部门(本级)预算

索引号:75436138-X/2021-00076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8日 时效性:





2021年省国资委部门(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本级)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省国资委”下同)是海南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本省有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4)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推动国有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照法定要求,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的企业派出监事会,对其财务活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负责编制全省机械设备成套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机械设备成套技术装备的开发应用、咨询及投标服务工作;为机电设备成套及装备技术的研制、推广、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国资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单位内设10个处级职能机构。人员编制80人(公务员74人、工勤6人)、实有人员93人(公务员87人、工勤6人)。



第二部分 省国资委2021年部门(本级)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见附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见附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见附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表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表6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见附表7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见附表8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见附表9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见附表10


第三部分省国资委2021年部门(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国资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省国资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835.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58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583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05835.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0480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9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省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583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864.45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比上年增加41000万元,此外来琼挂职干部人数比上年增加14人,经费预算也比上年增加3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71万元,占0.75%;卫生健康(类)支出86.97万元,占0.0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支出104802.61万元,99.03%住房保障(类)支出147.91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71万元,比上年增加3.75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和职级晋升,养老保险基数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4万元,比上年增加634万元,主要是2名退休人员及15名以前年度离开本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6.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和职级晋升,医疗保险基数相应增加。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283.22万元,比上年增加387.38万元,主要是2021年在其它运转类项目下增加行政运行项目经费363万元。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519.39万元,比上年增加41311.39万元,主要是2021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目资金41000万元,增加来琼挂职干部保障经费319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99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92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是一人发放期限已满,2021年停止发放。

三、关于省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5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4.62万元、津贴补贴579.05万元、奖金31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97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9.21万元、住房公积金142.99万元、其它工资福利34.52万元、通信费用补贴18.6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03.74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

公用经费402.66万元,主要包括: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4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用3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7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25.0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工会经费2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万元、扶贫干部生活补助15万元、救济费5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

 四、省国资委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省国资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与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南省外国专家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1年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函》要求,我委2021拟安排出国(境)组2次,出国(境)5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德国,人数为25人,(其中委机关人员2人,省属国有企业23人)天数为14天,主要任务为科技创新和公司治理管理培训班;2.省国资委组团:目的地为新加坡、马来西来、印尼,人数为2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海外企业监督检查。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4辆,计划购置0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省国资委2021年全年计划接待26批次,接待人数309人。

(二)省国资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本部门无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

五、关于省国资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00万元,主要是上年度财政拔入美兰机场二期建设项目资金40000万元,而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省国资委2021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省国资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127077.59万元。

七、关于省国资委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1年收入预算127077.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105835.2万元,占83.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242.39万元,占16.7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106.84万元,主要是根据新的预算法规定2021年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而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

八、关于省国资委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21年支出预算12707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2.81万元,占2.32%;项目支出124124.78万元,占97.6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106.84万元,主要是根据新的预算法规定2021年度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而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省国资委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2.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省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省国资委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省国资委对2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2882.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1242.3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国有资产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省国资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业年金账户记实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1年省国资委部门(本级)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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