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6138-X/2018-19151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1年03月31日
名  称: 2010年海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2010年海南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http://gzw.hainan.gov.cn/sgzw/)。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海口港大厦,邮编:570311,电话:0898-68689566)。】

  一、概述

  201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本着严格依法、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透明机关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作为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的重要工作内容,积极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使信息公开逐渐成为全员行为意识和工作习惯。进一步明确了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为这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成立了以省国资委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委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和我委互联网、协同办公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台了《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并发布了《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和公开方式,将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处室和个人,做到三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成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我委坚持凡是可以向社会和机关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透明,凡是可以公开选择业务关联机构的全部阳光操作,于2010年4月建成门户网站,努力实现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网络化、信息化,加大了主动公开的力度。目前,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资讯动态”、“国资工作”、“省属企业”、“在线服务”、“公众互动”等信息发布栏目,并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子目录,设置“机构介绍”、“法规制度”、“计划规划”、“主要工作”、“应急管理”、“政府采购”、“出版刊物”、“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国有经营预算”等专栏,对省国资委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深度报道,及时让公众了解我省国资监管的工作情况。同时努力增强网站的服务功能,提供了办事指南、数据下载、动态信息、产权交易等国资信息。设置了投诉建议、领导信箱、在线咨询、网上论坛、意见征集等公众互动栏目。集成了我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项目,为公众随时提供良好的在线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坚持围绕让干部职工知情、监督、满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信息公开监控制约机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对涉及委机关及企业干部选拔使用、机关财务预决算、重大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敏感的问题,依法应公开的,都及时在委机关局域网、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信息公开栏等向机关、企业干部职工公开。在委机关财务管理方面,明确审批权限,凡重大项目开支情况均由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每年初由办公室向委务会议汇报上年本委财政收支情况及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确保财务开支的透明、合理、合法。在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和企业领导人员选聘、任免等方面,认真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做到“两公开,一监督”:一是公开进行干部考察工作。在干部考察期间,我们将考察对象、时间、考察人员、联系电话等,在企业内部和机关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对考察工作的监督;二是公开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经党委会讨论后,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进行公示;一监督是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公示期满,没有实质性问题,方可发文任职。

  截至目前,省国资委先后面向社会公众编印公开了《海南省国资国企工作简介》(2003年—2008年),自2009年起每年编辑《海南省国资委工作年报》;2010年还编辑了《国资要情》共39期,《创先争优简报》共18期;编制了机关工作人员通讯录,发放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和举报电话、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2010年共主动公开外网信息6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报道重要活动信息38条。

  基本做到了凡是涉及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事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都依法进行公开。

  2010年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及其相关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我委的信息工作、政务信息工作、督查工作、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信访工作等均被评为先进单位;委办公室从事信息工作的刘敏同志也被评为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和《海南年鉴》优秀撰稿人。

  三、依申请公开和答复公众咨询情况

  我委通过依申请公开专用信箱和信访处受理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10年我委高质量地办理领导信箱、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等栏目的群众来信,解答公众关心的企业改制、股权纠纷、职工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全年共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咨询295件次,办结率93%;督办案件7件,办结率100%;网上信访37件,办结31件。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行政诉讼案件。目前,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尚未对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四是信息公开促进国资服务、监管规范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也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我委将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重点健全有关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编制完成《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工作;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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