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436138-X/2018-13669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文机关: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6年04月01日
名  称: 2015年海南省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本年报是根据《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答复、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委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http://gzw.hainan.gov.cn/sgzw/)。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宾馆1号楼,邮编:570203,电话:0898-68689537)。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省国资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委党委的领导下,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提升依申请公服务水平,积极探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及时对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了我委信息公开的任务和处室分工,会议强调各处室都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围绕《分解细化方案》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省政府提出的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关和国企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热点,着力打造阳光国企,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体运行、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领导人员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员工招聘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委管企业参照上市公司披露基本情况、社会责任报告、主要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推动公开省属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抓好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在省政府门户网和海南省国资外网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和规范性文件9份,并将2015年出台的各类非涉密文件进行了汇总,向省政务中心和图书馆存档方便群众查阅。二是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对4名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进行了答复。三是通过省国资委外网发布机关和监管企业的各类信息,并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量1540条,上报国务院国资委门户网站75条,被采用30条,报送省政府网站151条,被采用95条。同时积极做好专题信息发布,在委门户网站制作“党风廉政建设”系列专题,2015年我委门户网站点击率超20多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申请公开信息量4条,网上申请3条,信访申请1条,均已答复。

四、信息咨询情况

全年我委接待群众信访、来信投诉、网上咨询20批次,主要涉及企业改制、职工“五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均已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我委未对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收取任何费用。

   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关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涉及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国资委公布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由于国有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包括银行类金融企业)未实现统一监管,省国资委在统计全省国有企业的运行数据时存在部分非监管企业报送数据不够及时的情况,同时,由于上报运行数据为快报数,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八、2016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面落实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努力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切实夯实基础工作保障。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新渠道作用,与企业集团的官方微信形成微信发布群,共同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信息,为我省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为群众获取国资监管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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