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有企业对外收购股权备案的流程的相关规定文件,是否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答:您好,国有企业对外收购股权属于对外投资事项,全国没有统一规定,海南省国资委对所监管企业主业范围内的对外投资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即企业对主业投资项目经内部决策程序后形成年度投资计划,报省国资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经审核后进行备案。对外收购股权项目都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公司的直接股东(法人)含有国有资产,公司增资是否需要资产评估或者需要国资委审批
问:我们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现在因为经营扩大,需要对公司进行增资,但在商务部门审批时提出我们的股东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参股,所以我们公司可能涉及国有资产,让我们公司说明公司是否涉及国有资产,如涉及需要资产评估及国资备案或核准,请问公司的直接股东的股东有国有资产参股,那么股东投资我们公司,我们公司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是否需要资产评估和国资委审批备案?国资委需要审批的项目有哪些?能否提供相关制度规定?
答:您好,一、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公司各股东按照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参与并做出决议。其中持有国有资本成分的股东应按照其上级国有资本出资人的监管制度和工作要求,形成决策意见,再向参股公司提出主张。国资委一般不直接监管非国有控股公司。二、《海南省国资委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是我委面对所出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文件,不属于观对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文件,该文件管理上定为依申请公开。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我委相关业务处室已向你公开了文件内容。